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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人事代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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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[1]代办居住证
v[2]学历学位证书验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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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[4]因私出国政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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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[7]户口挂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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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办居住证

l 申领对象:
 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,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国内人员。

l 申领《居住证》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  1、《国内人才〈上海市居住证〉申领表》(可从www.21cnhr.com下载);
  2、本人的学历学位证明、专业技术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(验原件,学历学位证明须经验证,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、专利证书、个人收入证明等,个人收入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);
  3、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(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,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《居住证》的还应提交《结婚证》,除居民户口簿外,其余验原件);
  4、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(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,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,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单位出具证明,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提供亲友户口簿及其书面证明,验原件);
  5、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;
  6、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,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复印件;申领人父母为本市户籍的,出具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相应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)。
  已经签订聘用(劳动)合同的申领人,还应当提交聘用单位法人证书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(验原件)和聘用(劳动)合同复印件(验原件)。
  已经在沪创业的申领人,还应当提交投资的验资报告和法人证书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(验原件)。
主办单位:上海市卢湾区人事局 
承办单位:上海市卢湾区人才服务中心
地  址:淮海中路755号新华联大厦东楼11B
邮  编:200020
电子邮件:lw@21cnhr.com 
咨询电话:86-21-64669171